俄联邦总统普京签署《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
信息来源:黑龙江商务之窗 发布日期:2015-07-24 浏览次数:8080次
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获悉,7月13日,俄联邦总统普京签署《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标志该法相关协商和审批程序全部履行完毕。2015年10月12日,《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将正式生效,在此期间的90天内将完成其他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
一、《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涵盖范围
《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法》适用范围涵盖滨海边区的阿尔乔姆市、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大卡缅市、纳霍德卡市、游击队市、斯帕斯克-达利尼市、乌苏里斯克市、纳杰日金斯克区、什卡托沃区、十月区、奥莉加区、游击队区、波格拉尼奇内区、哈桑区、兴凯区等15个市(区),及上述区域内的波西耶特港、扎鲁比诺港和纳霍德卡港等远东南部重要港口(图示附后)。法律适用区域总面积2.84万平方公里,人口140万。
二、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相关特殊制度和优惠政策
简化签证制度,外国人可获得为期8天的赴俄落地签证;
“一个窗口”过境服务和24小时口岸工作制;
自由关税区制度,区内企业可免税运入、保存和使用外国商品,也可免税运出商品(设备);
法律施行后的前3年,对缴纳10年保险费的入区企业实行7.6%的优惠保险费率;
免除入区企业前5年的利润税、财产税和土地税;
10天内快速办理增值税退税;
缩短基建项目许可文件审批时间;
规范对区内企业的检查,减少企业相应负担;
管理公司有权维护区内企业权益并为其提起诉讼;
成立观察委员会作为自由港唯一管理机构。
为配合新法律的实施,俄对税法及其他24部法律均做了相应修改,包括土地法、城建法、航海贸易法、移民法等。
三、企业申请入区程序
机构或个体企业注册→向远东发展部提交申请→远东发展部审查申请(15个工作日)→做出能否签署入区协议的决定→签署协议并将企业登记入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