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 2016年3月17日披露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0),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其他内容不变: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对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自公司2013年收购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公司”) 51.02%股权后,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年增长,业务稳步开展。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天祥公司提供一年期利率7.73%的借款1,200万元,也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投资收益。 3、本次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借款。
二、天祥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在本次借款事项中向其提供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