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9月9日上午在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贵春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张贵春、李志宏、林勇哲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监事候选人张贵春、李志宏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林勇哲为本公司职工代表,作为职工代表监事直接进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修改《公司章程》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