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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举措服务自贸区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6-12-02      浏览次数:2855次

  中国绿色时报12月1日报道 11月30日,国家濒管办在广州举行发布会,发布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改革措施,该措施自12月1日起实施。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刘东生指出,我国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国、贸易大国,许多合法来源野生动植物产品的经营利用活动都涉及到对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需求和贸易,这要求我国在进出口管理环节不仅要把好关、严防非法贸易活动,还要为合法贸易活动提供更为简便、快捷的服务,迫切需要优化管理机制和措施,统筹兼顾,协调处理好加强保护与合理利用和合法进出口活动的关系。国家濒管办出台广东自贸区相关行政许可改革措施,根本目的是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探索濒危物种履约管理模式创新,深入推动内地与港澳履约合作,着力促进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便利化,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深化和完善进出口管理、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行动。

  刘东生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是我国动植物贸易的主要省份,濒危物种进出口业务量居全国首位,迫切需要优化进出口审批办证和通关监管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相关贸易活动有序、便捷、高效进行。二是要狠抓落实。首先要把政策内容掌握好,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好,尤其注意把过去已经授权的内容与新政结合好;要做好上下左右的互动与衔接,特别是做好与林业、农业、海关、质检、自贸区管理局、濒管办总办之间的业务衔接,做好与港澳方面的政策衔接,使部门和区域措施协调共治,审批监管顺畅高效;要做好对业界的宣传培训,抓紧把新政策、新措施、新要求传递到各相关业务单位,使新政落地。三是要完善创新。在新政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认真研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化解新矛盾,使各项措施指标合理、操作程序便利、现场服务到位,并适时进行全面评估,为进一步深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改革积累新经验、探索新路子。四是要推广扩展。要学习上海自贸区的配套政策措施,简化进出口管理许可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逐步推进“单一窗口”工作;要结合实际,加快组织研究福建、天津两个自贸区的相关政策措施,争取在明年适时予以公布实施;要加强同海关、质检、自贸区管理局等口岸管理部门以及农业、林业、濒管办等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沟通协作,争取支持与配合,把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国家濒管办此次推出的广东自贸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改革措施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放宽适用对象的限制,将政策应用范围明确为在自贸区注册并在广东境内口岸实施进出口的企业,提高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二是突出便利对港澳贸易的自贸区特色,将对港澳贸易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权限大幅下放给国家濒管办广州办事处,促进内地与港澳野生动植物合法贸易;三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法定办理时限缩短一半,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