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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被纳入“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信息来源: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网站      发布日期:2017-03-15      浏览次数:3249次

  11日~13日,文化部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中期考察指导工作组来长,走访调研了包括林田创客公园、吉林省美术馆等10家文化企事业单位,并于13日上午在长春市文庙博物馆孔子书院会议室,召开了长春市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中期考察指导汇报座谈会,对长春市试点工作中期情况进行指导。

  2016年4月28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长春市随即制定《长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借鉴其它城市和地区在促进和扩大文化消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明确了试点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同年6月23日,文化部将长春纳入“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成为吉林省唯一入选的试点城市。今年年初,随着《试点方案》的正式印发,长春市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稳步前行。

  会上,中国传媒大学经管学部学部长、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主任范周带领的工作组对长春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吉林省文化厅、长春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协调、支持、落实等各方面,“我们这两天将河北、天津、北京与东北三省做了比较,认为长春从资金到项目都是非常靠前的。在推动文化消费,特别是选择企业的问题上,也是我们看到的6个省市(区)中目前做得最好的。”

  就工作组较为关心的如何促进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问题,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办相关同志给出答案。我市将通过举办文化惠民消费季、建设文化产品和服务教育平台,以及发放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等活动,鼓励大众文化消费,引导促进文化产品及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全市文化消费市场繁荣和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而针对不方便使用手机客户端的乡镇居民,则主推实体卡,引导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文化消费。范周认为,长春既要做推动文化消费的“规定动作”,又要寻找“自选动作”,不能忽略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中的“乡”。

  试点工作中期考察得到认同,工作组建议我市相关制度应更接地气,使文化消费与教育、旅游、对外文化贸易等相结合,做一篇顶层设计更为完善的大文章;长春试点可向区县下沉,可根据自身消费习惯、形态,借助互联网花小钱办大事,调动包括吉林省文化产业商会等社会组织推进工作,为能带来消费影响力的文化企业给予支持;长春要瞄准冰雪产业,在冬季长项上思考如何扩大文化消费,把长春打造成“中国的达沃斯”。

  对此,市文广新局局长张鸣雨表示,专家们的中肯评价和有力指导,对长春市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来说可谓拨云见日,也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市文广新局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整合全市上下资源和力量,把工作完善、细化,进一步研究、探索‘杠杆机制’,使拉动文化消费工作的路径和措施更清晰。”

  市政府副秘书长卢福建最后代表市政府进行了表态发言。他说,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我们必须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要有长春特色、长春特点,要能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