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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机动车号牌发放启用统一系统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7-06-01      浏览次数:4316次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和号牌生产管理系统,优化管理服务,健全监管制度,保证号牌发放更加阳光透明、更加便民高效,不断提升广大车主切身感受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此次改革,公安部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新需求作为改进工作的发力点,将号牌管理改革纳入深化公安交管改革的重点任务。去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深入调研,通过网上征求意见、专题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和群众意见,并在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同步在7个城市试点应用了统一的选号系统,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加强号牌管理意见。号牌管理改革主要从统一号牌发放、规范生产管理、服务便利群众、严密监管制度4个方面提出系列改革新举措,以统一系统保障公开公平公正,以健全制度促进严格廉洁规范,以试点先行保证改革稳妥推进。
  ——号牌发放启用统一系统,保证选号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号牌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公安部要求推广应用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实现号牌发放“三个统一”,堵塞管理漏洞,保证号牌发放公开、公平、公正。统一号牌号码发放,号码资源全部通过计算机系统公开向社会发放,号牌发放方式全国统一。统一号池维护管理,设立统一的号码号池,号池号码全部由计算机随机投放、自动增补。统一号码资源监管,号牌号码资源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备案监管,健全监管制度机制。
  按照公安部统一安排,从今年6月20日开始,全国将分3批推广应用统一的选号系统,第一批推广单位有河北、吉林、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8个省(区、市)以及福建福州、江西吉安、湖北武汉、宜昌、四川绵阳、云南昆明、陕西渭南、新疆巴音郭楞8个市(州)。下一步,公安部将加快应用进度,抓紧完成全国推广应用工作。
  ——号牌全部签注唯一序列标识,实现制作发放全程留痕监管。
  为规范号牌生产制作管理,2016年2月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推广应用统一的号牌生产管理系统。此次号牌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应用号牌生产管理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联网对接,实现号牌生产全过程留痕,运用现代科技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规范过程性监管,实时记录监控号牌制作流程,实现异常数据自动预警,号牌生产全过程监管。规范唯一性监管,全部通过信息系统下达号牌制作任务,实现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制作一一对应。规范溯源性监管,号牌签注唯一的生产序列标识,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提升查处和打击假牌假证信息化、精准化能力。
  ——推出网上选号、“20~50选1”、置换车辆可保留原车号牌等服务新举措,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此次号牌管理改革推出一系列新的服务群众举措,优化号牌管理服务,满足群众新需求。号牌公示阳光透明,所有号牌资源全部向社会公示,实现公开、透明。网上选号更加便捷,全面推行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群众可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者手机APP“交管12123”选取号牌号码。扩大了选号范围,提供随机选号和自编自选两种选号方式,车主可根据自身喜好自愿选择选号方式;随机选号由“10选1”扩大为“20选1”,号牌号码资源宽裕的地方可以扩大为“30~50选1”,更好保障群众选择权。购买二手车也可保留原车号牌,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更好促进二手车交易发展。原车主在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的,该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放宽使用原车号牌时限,将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该车号牌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由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上述服务措施将从今年6月20日起实施。
  公安部要求各地严密监管制度,建立举报平台,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另外据介绍,新能源汽车号牌在5个城市试点以来,已发放号牌5.6万副,有力促进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同时为普通汽车号牌式样改革积累了经验。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号牌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