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园区园林在折合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对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为园区园林办理一系列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园区园林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