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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结果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      发布日期:2020-06-24      浏览次数:3901次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划转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权益变动比例为-2.6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020623日,森工集团持有的19,100,000股股票已通过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划转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本次司法划转已经执行完毕。

20206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司法划转方式被划转至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216,254,0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17%,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为-2.66%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共持有本公司221,17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5%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