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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      发布日期:2020-10-21      浏览次数:2864次

20201020日,经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十五条 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建材、房屋维修;信息技术;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销售(以上各项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煤炭经营;钢材、木材、粮油收购和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

拟修订为:第十五条 经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食品、饮料、酒类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林化产品加工和销售;食用菌、动植物、林副土特产品、机械、建材、房屋维修;信息技术;森林采伐、木材、木制品、人造板、保健食品加工和销售(以上各项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商务信息咨询;煤炭经营;钢材、木材、粮油收购和销售;五金工具、金属材料、黄金制品、白银制品、珠宝首饰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

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以上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